服务领域

引导各企业单位标准化、智能化、数字化、网络化、绿色化发展

人工智能产品

具有人工智能技术特征,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,能根据人类定义的给定目标提供效用、信息、能的智能化产品。

人工智能产品评价的基本原则

‌主要包括公平性、可靠性、安全性、隐私保护、包容性、透明度和责任感。

人工智能产品评价流程

1 企业申请
1.1 企业自评
企业对照要求进行产品自我评价,符合评价要求的,向评价机构提出评价申请。
1.2 编制产品评价工作计划
应编制人工智能产品评价工作计划,并按照要求编制产品评价申请材料。
2. 第三方机构审查
2.1 材料初审
评价机构对产品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初审通过的组织实地核查、专家评审;初审未通过的,出具审核不通过情况说明并向未通过产品说明原因。
2.2 实地核查
通过初审的产品,评价机构组织评审人员进行实地核查,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及产品实际情况。
2.3 专家审查
评价机构组织与人工智能产品评价相关的3名以上、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专家组成评审组,听取申请评价的产品汇报,对产品申报材料进行审查,并提出评审意见。
3. 名单公示
评价机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人工智能产品评价合格名单,并在本文件管辖范围的归口单位官方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。公示有异议的,评价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查实处理。
4. 评价结果公布
公示无异议的,在本文件管辖范围的归口单位官方网站上公布评价结果,并由本文件归口单位颁发证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