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切实加强团体标准的监督管理,规范团体标准的使用行为,强化依法使用标准内容,提升评价结果科学性、客观性、公正性,保障企事业标准使用单位的权益,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《标准化法》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、民政部关于印发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的有关规定,现将标准使用注意事项通知如下
各业务相关单位:为积极应对当前招投标发标、开标期限缩短的新形势,确保各单位证书、报告的持续有效性,保障业务顺利开展,现对证书、报告的续评及复核时间作出调整。该通知涉及业务结果种类为:绿色包装类、企业绿色生产经营类等绿色化评价业务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
您好!感谢您一如既往地关注绿色企业专业委员会网站!为了进一步加强绿色企业专业委员会网站文化建设,不断提高网站服务质量和水平,充分发挥网站平台作用,2024年网站进行了全新改版升级工作,并于2024年11月正式上线试运行,试运行期间欢迎各单位提供宝贵意见,如遇服务或功能故障可与官网联系电话沟通解决。